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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滾總歲月到卓嘉誕生的心路歷程

二十年來滾軸路上的追尋與堅持

 

先此聲明,以下内容完全是我親身真實經歷,絕無改編或虛構,百分百真人真事 (有部份內容為我當時感覺或個人估計)。

 

在重溫從「滾總」到「卓嘉」的心路歷程時,我不禁回想起過去這二十多年來的點滴經歷。這段旅程充滿挑戰與成長,當年天真無邪的我,未曾想到萬事都需要有證據和記錄。那時並沒有智能電話,亦非「有圖有真相」的年代,因而證據有限。然而,接下來的每段敘事皆是我真實的經歷,所有「證據」都源自我第一手資料,至於坊間流傳的傳聞,我無法考證,信不信由你,在此則不再贅述。

認識我的人都知道,我的文筆平平,並不擅長以文字分享,但今次我決定寫下這篇文章,背後有幾個原因:

  1. 許多記者朋友過去曾經詢問過我類似的問題,但始終未能全面報道事實,唯有在自己的平台上,才能無所顧忌地表達;
  2. 奧運前的方力申事件延申到「滾總」滑板風波,勾起我回想起這段血與淚的歷程,決心寫下這篇文章來表達我對「滾總」聲明的看法;
  3. 同時,我希望藉此機會分享我的想法及我一直以來的堅持和信念;

最後,這段經歷就是「卓嘉」成長的過程,希望你讀完後能夠明白箇中原因。

 

本文寫於2024年8月,或許當你讀到這篇文章時,情況可能已有所改變。無論如何,這是我的一份記錄,希望你讀完後,不論是否認同我的理念,是否選擇與我同行,都至少能理解我的選擇。將來某天,當我年老時再回顧這段文字,依然能堅信自己沒有後悔走過這段旅程.

當然,接下來記錄的事件並非我滾軸溜冰生涯中的全部,只是與滾總相關的部分。我參與這項運動是出於熱愛,而非政治。不過,隨著時間推移,我漸漸體會到政治學的名言:「如果你不管政治,政治就會來管你。」這就是香港體育生態中最讓人詬病的地方,無論你體育成績有多出色,如果不融入他們的小圈子,就難以獲得機會。相反,只要是「自己人」,即便不達標也能有出賽機會。最近的事件揭示了不少體壇問題,香港其實有很多體育精英,但在這種畸形體制下,根本沒有發展的空間。

 

第一章 「香港代表隊」比賽篇

故事要從1996年的暑假說起,那是我第一次接觸滾軸溜冰,一試成癮,愛不釋手。我一路練習和訓練,可能之前有真雪溜冰的基礎,上手的速度比其他人快。過了不久,我就成功加入了香港集訓隊。  在一次偶然的機會下,我在1997年成為滾軸項目速度組別的香港隊成員(是的,當年我就是其中一個既得利益者),並在1998年7月首次代表香港,參加在深圳世界之窗舉辦的全國公路賽。  當年我 14歲, 「年少無知」這個詞我可能會反覆提及,因爲在比賽前一晚深夜,我才知道比賽需要上下斜坡,於是臨時拉著師兄在酒店後面練習,那是我第一次嘗試下斜坡。至於當時的教練呢?老實說,我也不清楚,因為他幾乎不聞不問,一切都只能自己摸索。 然而,比賽沒教練指導並不稀奇。如果速度隊和花式隊同時比賽,情況就更有趣了,個人估計可能因為花式隊的兩名主力成員正正是教練和領隊的女兒,還有總會會長的女兒。所以速度隊朋友一向都只能繼續「靠自己」。

2001年我們去台灣參加亞洲錦標賽,當時花式隊和速度隊同時比賽,而整個「香港隊」只有兩名工作人員:教練和領隊。他們二人大部分時間都跟隨花式隊前往比賽場地,而速度隊就只能自力更生。十多歳的我們需要自己找車去場地、自己比賽、自己找餐廳,最後還要自己想辦法回酒店,也算是「另類訓練」吧。賽事結束後,我甚至懷疑教練和領隊根本都不知道我們的比賽成績。正規香港代表隊出賽應該是這樣安排嗎?

1999年到上海參加全國賽,我僥倖得到獎牌,但頒獎時卻因大會出錯而無法上台領獎。告知教練後,他竟無動於衷,最後是我爸爸介入才幫我成功拿回獎牌,但可惜已經錯過了頒獎禮。

這些可笑的安排實在不少,上述只是冰山一角。你可能會說,教練不應該只負責「執頭執尾」,理應在場指導才對。然而,我記得在某次全國賽中,不僅接力隊的排位要自行安排,連計時也由我爸爸負責,「教練」從頭到尾都好像不見蹤影。

我記得有次問教練:「怎樣才能跑得像他們一樣快?」

教練輕描淡寫地回:「你回去多練習就可以了。」

真是感謝教練的「金玉良言」呢!

那教練什麼時候才會出現呢?自然就是站上頒獎台的那一刻。

第二章  「香港代表隊」訓練篇

由於香港場地有限,我們經常要到內地訓練。每次訓練一般為兩小時,但奇怪的是,難得到了夢寐以求的標準場地,教練卻總是讓我們先跑步一小時,再玩捉迷藏或其他遊戲。實際穿上滾軸溜冰鞋練習的時間竟然比玩遊戲還少。值得一提的是,這類海外訓練是完全自費的。我明白年輕運動員未必可長時間集中訓練,寓遊戲於操練可以增加趣味性,但若有周詳的訓練計劃, 就可以大大減少浪費寶貴的練習時間。

不過,更加讓人感到不可理解的莫過於兩次美國訓練。這兩次訓練雖獲政府資助,但仍需自費一萬元。花一萬元去美國兩星期的確不算貴,但這是否是我想要的「訓練」?

 

2000年第一次去美國集訓,我和兩位花式代表,加上教練一共四人同行。我當時16歲,是團中年齡最小的一個,也是唯一的男生和速度運動員。出發前,年少無知的我以為一切都已安排妥當,然而,這似乎只適用於花式運動員 (即教練和領隊的女兒),他們早已安排好教練與場地,而我這個「速度孤兒仔」,到了當地才找開始尋找訓練場地和教練。而最後找到的,竟然是一位美國室內場教練。值得一提的是,美國的室內場是100米木地板,與我們一般比賽的200米室外場無論在技術、比賽項目、跑法還是裝備上都大相徑庭。抵達後我才發現,訓練內容和我預期的差距甚遠,就好比一位羽毛球運動員參加了網球訓練營。

除了室內場訓練,我也有在單車徑上進行訓練。然而,這位「教練」每天只會騎著單車跟著我,不停地喊「faster faster」。整趟美國訓練,我大部分時間都在酒店等這位「單車教練」出現,而港隊教練由始至終大部分時間都逗留在花式訓練場,根本無暇顧及我這邊的訓練進度。

然而,除了訓練,這次美國之行還有不少「遊玩」項目,比如去環球影城玩機動遊戲,購物等等。老實說,兩萬元對我來說不是小數目,且有政府資助,真心希望能更多訓練時數,而非浪費時間 

2001年第二次赴美訓練,同樣四人同行,三女一男,不過這次有兩位速度運動員,按理應該有更多支援。而我當年還未成年,我深信應該沒理由要我照顧比我年紀還小的女選手在美國生活。可是,教練依舊花大量時間陪伴女兒去花式場地練習,變相我要兼職「領隊」的角色,自行安排衣食住行的一切,甚至當女隊員意外受傷時,也只能自己想辦法回酒店。

這次海外訓練最讓人難以置信的是,我又自費付了一萬元,卻連床也沒有。我們四人同住一間房,三位女士睡床,而我則在沙發上度過了整整兩週,用手當枕頭。實在難以想象,香港代表隊的自費海外訓練竟然會有如此的待遇。

說到這,你可能會問,面對這麼多問題,爲何我還要堅持?也有不少人問過我,為什麼後來選擇離開港隊?嚴格來說,一開始並不是我想離隊,而是被逐出隊。

導火線就是傑出運動員選舉。

第三章 「被退會」

每年舉行的傑出運動員選舉分為成年組和青少年組。成年組的競爭者通常是李麗珊、黃金寶等「神級」運動員。滾軸溜冰作為一個冷門項目,沒有奧運、亞運的光環,獎項不多,因此幾乎沒有勝算,能獲提名已屬莫大榮幸。而青少年組幾乎是報名就能獲獎,算是一種形式上的安慰。

總會每年會提名兩名成年和兩名青少年參加選舉。第一年我被提名為青少年組,這很正常,因為當時我的成績並不突出。值得一提的是,雖然論成績我在港隊內只排行第二,卻獲得了總會內部的「最佳速度滾軸溜冰運動員」獎項。當時我不明白為什麼不給第一名的師兄,直到後來才看穿這是場政治遊戲,只要「聽話」就能有獎。

 

「被退會」的導火線實際上發生在再下一年的傑出運動員選舉。 我再次被提名青少年組,而成年組的兩個名額全分配予花式組別運動員。按常理,推薦的順序理應是按國際賽事的成績而定,而我所指的國際比賽成績是按比例計算,而非只有四人參賽時拿第四名。同時,當年速度隊的成績和參與人數都顯著超過花式隊,兩個項目的參與程度差異也很大。以2011年的花式公開賽為例,女子參賽總人數只有36人,男子組更只有11人,當中有兩個年齡組別甚至只有一位運動員參加,即只要參賽就已成為香港冠軍。相對而言,速度賽單單一個年齡組別的參賽人數已經超過了花式賽的總人數。那爲何所有的訓練資源、獎項和認可都傾向於花式隊?難度只是因爲「親屬關係」? 再退一步說,為什麼不可以提名一個花式及一個速度運動員?

滾軸溜冰是個冷門的運動項目,得獎的機會可以說是「零」,雖然知道拿獎無望,但能競選香港傑出運動員對我意義重大,代表著對我努力的肯定。我並不奢望當選傑出運動員,只希望在自己運動的總會中有一席之地,讓「速度」項目得到應有的尊重。外界對「速度」項目的輕視可以理解,但為什麼在同一協會內,速度項目在明顯有優勢的情況下仍被看低一線、受壓制?就是這樣的不公,徹底讓我心灰意冷,決心離開這個小圈子。

我原本是「先進滾軸溜冰會」的會員(以下簡稱「先進」),該屬會至今仍然是滾總旗下的註冊屬會,並且其教練與港隊教練為同一人,因此等同於由港隊委員控制。由於我是「先進」的會員,多年來都自動成為滾總會員。事件發生後,我下定決心離開「先進」,向當時的教練遞交了退會申請,並改以個人身份申請成為總會通訊會員,以保留港隊資格,繼續代表香港參賽。然而,滾總接受了我的退會申請,但拒絕了我作為通訊會員的申請。當我們去信查詢原因時,他們竟要求我查看自己的退會信。我退出屬會與申請成為個人會員之間究竟有什麼關聯呢?結果是,我失去了港隊成員的身份。

當然,「被退會」後,我就無法獲得當年「最佳速度滾軸溜冰運動員」殊榮。我終於明白,去年不應該得獎但卻得獎的原因,原來一切都是場笑話。

雖然這結果讓人十分無奈,但我自己也有疏忽,因為在退會之前,我沒有先確認自己擁有通訊會員的資格,所以並無立場抱怨。但離譜的是,隊友們告訴我,教練竟然和其他人說我是因為「打人」而被踢出港隊。這實在可笑!如果打人屬實,為何我從未收到任何警告信?更別提我手上有白紙黑字的證據,證明是總會拒絕我做通訊會員的事實。

 

就這樣,我的港隊生涯畫上了句號。正如我之前提到,儘管這些遊戲規則極不合理,但它們確實存在。因此,我面臨兩個選擇:一是乖乖聽話,繼續留在體制內;二是脫離總會,開創自己的道路。我決定不再追求加入港隊,選擇了後者。在2009年的亞運和亞沙運選拔中,儘管我非常渴望參賽,且當時已連續13年成為香港冠軍,實力足以代表香港,但由於參賽人選是由總會決定的,我明白自己已經不具備「資格」,因此也沒有提出任何投訴或試圖進入香港代表隊。我已經選擇了自己的方向,是一條自由商業的路,而不是官方指定的道路。

如果對這些事件有興趣,可以下載過往的資料看看。

蘋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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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新世界

既然無法改變總會的制度和遊戲規則,但我又深愛這個運動,於是決定一個人繼續走下去,建立自己的新世界 – 一個公平公正公開的滾軸溜冰學校。這裏沒有隱藏的選拔標準,沒有不可告人的決策,每一個學生都能在平等、公正的環境下享受這項運動。

按理來說,河水不犯井水,總會有總會的官方運作,我有我自己的發展。 然而,滾總這些年來不斷打壓,除了試圖禁止我的學生出賽,還多番阻撓我舉辦公開比賽。因此,這次滾總在聲明中多次強調自己沒權阻止別人比賽,明顯是「擘大眼講大話」,實在令人不吐不快!

2004年,我首次以「香港人」的身份報名參加南非國際賽,而非作為香港代表隊一員。令人意外的是,滾總竟然撰信南非總會,企圖阻止我參賽,宣稱任何「香港人」只能通過他們報名。事實上,這是一場歡迎任何人參加的國際公開賽,並無代表隊的限制。

而自從成立卓嘉以來, 我不時帶隊參加海外比賽,部分比賽的確需要以屬會名義報名。因此,我帶領運動員加入英國滾軸總會轄下屬會, 並代表英國屬會參賽。可是滾總卻一而再、再而三地向比賽單位投訴,聲稱我們是香港人,只可以透過香港總會出賽,企圖阻撓我們的運動員參賽。這種行為是否算是干涉他國事務?我們常聽說外國干涉中國事務,但這次卻是香港干涉其他國家的事務?再舉個簡單的例子,假如一名香港足球員受到曼聯賞識,難道代表曼聯上場還需香港足總批准?

2009年,我帶隊前往韓國參加南原速度滾軸溜冰公開賽,當時滾總又多次向主辦單位投訴,試圖禁止我們的隊員參賽,並質疑我們展示特區區旗的資格。我手上還有當年比賽的小冊子,上面明確顯示有一支香港代表隊,而我們則是來自香港的卓嘉體育會,主辦方也清楚我們是不同的隊伍。那麼為何滾總仍然要禁止我們的隊員參賽?

對年輕運動員來說,能在國際比賽中登上頒獎台本應是值得驕傲的事,但即使他們獲獎,滾總依然不斷投訴,阻止他們上台領獎,這究竟是出於什麼原因?對於年紀少少的運動員來說,這是難以理解和承受的壓力。又以每年舉辦的香港馬拉松為例,假如香港運動員獲勝,難度為因為不是田總的會員就不能上台領獎?

同時,我們不禁質疑,滾總是否有權禁止香港人使用香港區旗?若是如此,是否所有在大球場為港隊加油的球迷都需要事先申請許可?為什麼奧運會的觀眾席上可以看到那麼多香港旗幟?

作為一個官方的運動管理機構,究竟爲何要處處針對一個民間團體?這是出於保護運動員的考量,還是在限制運動的發展?滾總為何不停地打壓一個民間運動機構,以及限制與他們無關的運動員?多年來,答案仍然不得而知。 

 

第五章 教學和訓練

一路走來,如果付學費就算有教練的話,那我確實曾經有過不少「教練」,但有部分教練根本不懂得滾軸溜冰,所以實際上很多時候我都是自學。以前沒有YouTube 等豐富的網上資源,我只能透過買書、看錄影帶和DVD等方法不停琢磨溜冰技術。

離開總會後,我獨自前往紐西蘭毛遂自薦跟隨前世界冠軍Bill Begg受訓,他聽過我的故事後毫不猶豫地同意讓我加入跟操這段訓練日子全盤顛覆了我對「運動教練」的理解,Bill 讓我明白到,成功的運動教練是扮演著益友和嚴師的角色, 他的身教」及「言教」對運動員有著極其深遠的影響。 在訓練過程中,正確的教育方法令訓練有事半功倍之效,同時也對運動員的人格特質帶來了積極的影響。

 

成立卓嘉體育會後,我越來越清楚學生需要的不僅是技巧,還有心態、戰術等全面知識。因此我持續鑽研滾軸溜冰的技術,向不同教練請教他們的經驗和方法,同時我也去修讀體育科學、健身證書、運動按摩以及運動心理學等課程,逐漸將這些知識和經驗融合成一套完整的教學方法,希望能真正幫助運動員提升他們的水平。

隨著時代變化,參加者年齡越來越小,訓練也愈加科學化。在這種背景下,教學方式也必須隨之而變,才能保持競爭力。如今我打下這篇文章時已經40歲,還在堅持繼續比賽。雖然我與勝利越來越遠,但我堅持比賽是為了學習全球最新的訓練理論和技術,了解最新的裝備,並將這些知識傳授給我的學生,引領他們飛得更高,走得更遠。

我的教學理念很簡單,就是先練好基本功,循序漸進。對我而言,滾軸溜冰是終生的運動,而非僅僅為了一兩年內短暫的勝利。事實上,把一個運動員訓練到能贏得幾場比賽很簡單,只要握著秒錶不停叫他們跑、跑、跑就足夠。但要練好技巧,則需要長時間的努力;只要技術扎實,自然能夠提升速度和表現。

我常用這個例子來說明:不斷溫習中文並不會讓你的英文進步。如果你用錯誤的方式和動作練習,短期內或許因體能增強而進步,但持續錯誤的練習最終會形成固定習慣,很快就會到達瓶頸。

現今世界資訊發達,大家可以輕鬆找到各種訓練營和比賽的相關信息。不過,我並不是每場比賽或每個訓練營都會參加,最重要是考慮每位運動員的需求。若某個訓練營水平過高,而參加者無法跟上,這只會帶來挫敗感。同樣地,有些人認為參賽越多經驗越豐富,但如果參加高水平比賽,一開始就被甩在後頭,只能看著其他對手在前頭競爭,這樣和在香港獨自練習又有什麼區別?的確,每次比賽也是一次難得學習機會,但至少需要有與其他對手競爭的過程,比拼過後才能有所得益。

當然,我這種教學模式讓一些家長覺得進度太「慢」。有時候,若學生未達標,我會堅持不讓他們升班,導致有些家長誤以爲我是在限制孩子的發展,甚至選擇退出或轉會。

不過,幸運的是,有人選擇離開,也有人願意留下。 多年來,這些留下的學生證實了我的理念是正確的。無論是在比賽成績上,還是每位學生對這項運動的投入程度,我堅信,長期的努力和持續的奮鬥,比起短暫的勝利更有價值。

第六章 人人必須做選擇 

生活中,每個人都必須面臨選擇。當年我申請成為通訊會員被拒後,我意識到自己選擇的是一條商業自由的道路,而不是官方體系的路。我寧可放棄港隊的身份,只希望能夠擁有一個公平的生態環境。

你可能會問,為何我要建立自己的生態?原因很簡單,因為我在總會體系中成長,因此不希望我的學生重蹈覆轍或許現今情況比我在港隊時有所改善但近年滾總頻繁爆出的醜聞表明總會及旗下委員會的架構依然架床疊屋,選拔程序和制度依舊備受批評,令運動員往往成爲權力鬥爭下的犠牲品,讓人不勝欷歔。因此,我希望學生們在卓嘉能單純地愛上這項運動,而不用被太多規章制度所束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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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如果你認同我的理念,選擇與我同行,那麼就必須放棄加入總會,因為現實中難以「兩全其美」或同時兼顧兩者。這兩個生態環境截然不同,各有各的出路,各有各的玩法。我投入大量資源訓練學生,自然不希望他們掉轉槍頭倒戈。當然,也有學生在卓嘉取得成功後加入港隊,這完全可以理解,我只是無法接受同時在兩個陣營之間徘徊。

事實上,如果你想參加亞洲賽、世界賽等官方賽事,你只能選擇走總會的路,參加選拔成為香港代表隊的一員,才有機會出賽。

然而,如果你像我和我的隊員一樣,對這些官方賽事不感興趣,而希望自由地參加不同的國際賽事,挑戰世界各地的選手,那麼歡迎你加入我們。當學生們真正愛上這項運動並達到一定水平後,就會想突破自己極限,追求更高的目標,在他們努力練習的同時,我的責任就是給予他們機會。例如,每年我都帶隊前往德國參加被視為世界頂尖的Arena Geisingen International,多位青年隊員都成功闖入爭奪獎牌的Final A決賽,展現出新一代的實力和潛力。

此外,在去年法國勒芒24小時耐力賽中,我們成為歷史上第一支站上頒獎台的亞洲隊伍,獲得Duo組的第二名,以及少年組的第三名。這不僅肯定了我們過去一年不懈的努力,也激勵我們繼續在全球賽場上追尋卓越表現。隨後,我們在柏林滾軸溜冰馬拉松中也取得了傑出的成績,多位隊員打入組別前十名,進一步證明了我們團隊的實力及訓練體系的成功。

事實上,只要稍加搜尋,不難發現世界上有很多不同規格、不同水平的賽事可以參加。相比之下,官方賽事的選擇其實非常有限,而一旦成為總會成員,就只能參加他們指定的比賽。在這種背景下,我們選擇了一條自由且充滿挑戰的道路,繼續挑戰更高、更遠的目標,在國際舞台上留下更多足跡。

所以,這問題的關鍵不在於對或錯,而在於你的選擇以及你所追求的結果。

我想再用籃球的例子來說明:參加NBA職業聯賽和參加奧運究竟哪個更有吸引力?其實很難比較,因為這取決於你最終想代表的是球會還是國家。當然,有些運動和地區能夠讓兩者共存,但可惜在香港的總會架構下,這是行不通的。

第七章 奢望改革,只求有公平競爭 

要推動香港體育總會的制度改革,是一個艱鉅的任務,甚至可以說幾乎不可能。事實上,如果不是因為方力申的身份和他個人的知名度,這次事件外界的關注程度可能會大打折扣,泳總也未必會面臨如此強大的輿論壓力。如果是一些默默無聞的泳手或泳會提出投訴,當局又會如何處理?儘管這次泳總同意特事特辦,讓部分泳手以個人身份參賽,但制度不公平的根本問題並沒有真正解決。

回到滾軸溜冰界,事實上在我離開初期,我亦曾去信香港奧委會詢問能否將速度項目拆分出來。當時我深信「投訴制度」行之有效,若滾總無意培養任何「非核心圈子」之外的運動員,我真心希望能另創一個公平公正的協會, 讓更多人可以接觸和享受這項運動,發掘更多優秀的人才,以更好的方式發展香港速度滾軸溜冰界。當然,他們的回覆簡單明瞭——不可能。因此,我決定不再耗費時間,專心致志去構建我之前提到的生態系統— 卓嘉。

我不再挑戰現有的制度,但我卻願意挑戰比賽。每年我都帶著運動員參加總會的官方比賽,讓學生在公開賽(任何人也可參加) 中檢驗自己的實力,看看自己與其他選手的差距。我成功培養了許多香港冠軍,無論男女、不同距離比賽的選手都有所成就。我並不奢求改變整個體育制度,只希望在2024年的這個現代社會裡,能夠擁有一個公平的競爭環境。

如滾總聲明所指,他們隸屬港協暨奧克會,是香港唯一獲認可管轄滾軸運動的體育總會,而香港公開賽也是官方認可,並由康文署資助的比賽。然而,多年來卻發生了不少荒唐的事情。拿去年12月17日的2023/2024香港速度滾軸溜冰公開賽來說,總會裁判就多次出現失誤。

  • 在第三組女子500米初賽中,裁判計圈出錯,導致有運動員多跑了一個圈,但事後裁判僅僅簡單地翻看影片計時作罷;
  • 在第九組男子積分淘汰賽中,裁判又再次數錯圈,並突然中斷比賽,實在令人匪夷所思。此外,總裁判在起步前突然更改規則,使淘汰人數從報名表上寫的淘汰至最後5人改為剩最後3人,嚴重影響了運動員的部署。
  • 在第六組對跑比賽中,總會選擇手動計時而放棄使用電眼計時,增加了不公平因素。正常來說,兩邊裁判的反應時間必然會存在差異,哪為何不使用傳統的個人計時來確保公正性呢?其中一位計時員更是比賽運動員的家長,存在偏幫之嫌,而使用手機計時更是前所未聞。開賽前總裁判又突然修改比賽規則,導致一位運動員(并非卓嘉成員)因此被取消資格,但犯了同樣錯誤的港隊成員卻沒有受到警告,令人不禁懷疑裁判存在偏袒、私相授受或支持個別運動員之嫌。
  • 最離譜莫過於在男子3×250米接力賽中,有隊伍單手進行接力,顯然違反賽規中要求「雙手推人」的規定,但滾總竟以「裁判看不見」為理由拒絕作出任何判罰。比賽結束後,家長和運動員對結果提出申訴,但裁判卻表示「只接受衝線排名的投訴」而不受理其他投訴,這在國際賽場上實在極其罕見。即使運動員提供了錄影證據,總會工作人員仍表示不會檢視比賽片段,對任何違規的投訴一律不予受理。經過多次書面申訴,我們僅得到總會不著邊際的回覆,根本缺乏正式的投訴渠道,最終只能無奈地接受這不公正的結果。

事實上,這些問題並非首次出現,多年來這個公開賽一直存在著混亂局面,例如裁判對推撞視而不見、身為彎道裁判卻背對彎道、計錯圈、不公平的個人計時等問題一再出現。尤其是個人計時有時竟是由參賽的運動員的父母擔任,這樣的安排明顯需要避嫌。此外,工作人員沒有統一的服裝,讓人無法辨別,加上年齡組別每年都在變更,使得比賽的透明度和公平性大受質疑。更令人驚訝的是,曾有運動員竟然在未完成比賽的情況下獲得了第三名。這名運動員當時跌倒被抬離場,但最終卻被宣布為第三名,讓人難以理解。

坦白説,這樣的比賽水平實在令人難以接受。展望未來,我只希望滾總不再固步自封,能多運用科技進行賽事監控和裁決,同時為教練、裁判及運動管理人員提供專業培訓,以期提高本地人員的水平,杜絕遺漏和不公正事件的發生,並建立一套更加完善且透明的投訴機制,這樣才能真正推動香港滾軸運動的發展。

 

 

2017年香港公開賽,這個推人又沒有問題?我們投訴但不接受!

2014年香港公開賽,這個推人又沒有問題?我們投訴但不接受!

2023年單手接力,片段清楚可見!


 

 

總結

最後,衷心感謝你閱讀至此。可能你會認為我面臨的只是一些小問題,大可選擇「保持沉默」或「忍一時風平浪靜」,繼續留在體制中奮鬥。然而,「有人辭官歸故里,有人漏夜趕科場」,當我決定「離開」的時候,其實正是我在香港隊的巔峰,是當時的冠軍,也是備受矚目的焦點。做出退出這個決定很艱難,但慶幸的是,在這二十多年來,我從不感到遺憾。寫下這篇文章時,我仍然清晰記得自己從第一次接觸滾軸溜冰,到進入香港集訓隊,成為冠軍,直到最後感到極度無奈的心情。以上只是一些有證據和可能引起他人興趣的例子,我在這段過程中所經歷、面對和感受到的,實在難以用文字全面描述。

無論如何,無論你是選擇加入總會的官方渠道,亦或跟我走上自由的道路,兩者之間並沒有絕對的對與錯,各有優勢。關鍵在於找到最適合自己的路,並享受滾軸運動本身帶來的樂趣。

正如我目前所做的一樣,我們致力提供各式各樣的入門級比賽,並同時舉辦及參與高水平的賽事。我們不僅會前往海外集訓,也會邀請外國運動員來港切磋交流,甚至會特邀海外教練親臨指導。更值得一提的是,我們參加的比賽遍佈全球,也得到了多家媒體的關注,包括雜誌、網上電台節目和電台廣播。如果你想了解更多相關資訊,隨時歡迎聯絡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