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年來滾軸路上的追尋與堅持
先此聲明,以下内容完全是我親身真實經歷,絕無改編或虛構,百分百真人真事 (有部份內容為我當時感覺或個人估計)。
在重溫從「滾總」到「卓嘉」的心路歷程時,我不禁回想起過去這二十多年來的點滴經歷。這段旅程充滿挑戰與成長,當年天真無邪的我,未曾想到萬事都需要有證據和記錄。那時並沒有智能電話,亦非「有圖有真相」的年代,因而證據有限。然而,接下來的每段敘事皆是我真實的經歷,所有「證據」都源自我第一手資料,至於坊間流傳的傳聞,我無法考證,信不信由你,在此則不再贅述。
認識我的人都知道,我的文筆平平,並不擅長以文字分享,但今次我決定寫下這篇文章,背後有幾個原因:
- 許多記者朋友過去曾經詢問過我類似的問題,但始終未能全面報道事實,唯有在自己的平台上,才能無所顧忌地表達;
- 奧運前的方力申事件延申到「滾總」滑板風波,勾起我回想起這段血與淚的歷程,決心寫下這篇文章來表達我對「滾總」聲明的看法;
- 同時,我希望藉此機會分享我的想法及我一直以來的堅持和信念;
最後,這段經歷就是「卓嘉」成長的過程,希望你讀完後能夠明白箇中原因。
本文寫於2024年8月,或許當你讀到這篇文章時,情況可能已有所改變。無論如何,這是我的一份記錄,希望你讀完後,不論是否認同我的理念,是否選擇與我同行,都至少能理解我的選擇。將來某天,當我年老時再回顧這段文字,依然能堅信自己沒有後悔走過這段旅程.
當然,接下來記錄的事件並非我滾軸溜冰生涯中的全部,只是與滾總相關的部分。我參與這項運動是出於熱愛,而非政治。不過,隨著時間推移,我漸漸體會到政治學的名言:「如果你不管政治,政治就會來管你。」這就是香港體育生態中最讓人詬病的地方,無論你體育成績有多出色,如果不融入他們的小圈子,就難以獲得機會。相反,只要是「自己人」,即便不達標也能有出賽機會。最近的事件揭示了不少體壇問題,香港其實有很多體育精英,但在這種畸形體制下,根本沒有發展的空間。
第一章 「香港代表隊」比賽篇
故事要從1996年的暑假說起,那是我第一次接觸滾軸溜冰,一試成癮,愛不釋手。我一路練習和訓練,可能之前有真雪溜冰的基礎,上手的速度比其他人快。過了不久,我就成功加入了香港集訓隊。 在一次偶然的機會下,我在1997年成為滾軸項目速度組別的香港隊成員(是的,當年我就是其中一個既得利益者),並在1998年7月首次代表香港,參加在深圳世界之窗舉辦的全國公路賽。 當年我 14歲, 「年少無知」這個詞我可能會反覆提及,因爲在比賽前一晚深夜,我才知道比賽需要上下斜坡,於是臨時拉著師兄在酒店後面練習,那是我第一次嘗試下斜坡。至於當時的教練呢?老實說,我也不清楚,因為他幾乎不聞不問,一切都只能自己摸索。 然而,比賽沒教練指導並不稀奇。如果速度隊和花式隊同時比賽,情況就更有趣了,個人估計可能因為花式隊的兩名主力成員正正是教練和領隊的女兒,還有總會會長的女兒。所以速度隊朋友一向都只能繼續「靠自己」。
2001年我們去台灣參加亞洲錦標賽,當時花式隊和速度隊同時比賽,而整個「香港隊」只有兩名工作人員:教練和領隊。他們二人大部分時間都跟隨花式隊前往比賽場地,而速度隊就只能自力更生。十多歳的我們需要自己找車去場地、自己比賽、自己找餐廳,最後還要自己想辦法回酒店,也算是「另類訓練」吧。賽事結束後,我甚至懷疑教練和領隊根本都不知道我們的比賽成績。正規香港代表隊出賽應該是這樣安排嗎?
1999年到上海參加全國賽,我僥倖得到獎牌,但頒獎時卻因大會出錯而無法上台領獎。告知教練後,他竟無動於衷,最後是我爸爸介入才幫我成功拿回獎牌,但可惜已經錯過了頒獎禮。
這些可笑的安排實在不少,上述只是冰山一角。你可能會說,教練不應該只負責「執頭執尾」,理應在場指導才對。然而,我記得在某次全國賽中,不僅接力隊的排位要自行安排,連計時也由我爸爸負責,「教練」從頭到尾都好像不見蹤影。
我記得有次問教練:「怎樣才能跑得像他們一樣快?」
教練輕描淡寫地回:「你回去多練習就可以了。」
真是感謝教練的「金玉良言」呢!
那教練什麼時候才會出現呢?自然就是站上頒獎台的那一刻。
第二章 「香港代表隊」訓練篇
由於香港場地有限,我們經常要到內地訓練。每次訓練一般為兩小時,但奇怪的是,難得到了夢寐以求的標準場地,教練卻總是讓我們先跑步一小時,再玩捉迷藏或其他遊戲。實際穿上滾軸溜冰鞋練習的時間竟然比玩遊戲還少。值得一提的是,這類海外訓練是完全自費的。我明白年輕運動員未必可長時間集中訓練,寓遊戲於操練可以增加趣味性,但若有周詳的訓練計劃, 就可以大大減少浪費寶貴的練習時間。
不過,更加讓人感到不可理解的莫過於兩次美國訓練。這兩次訓練雖獲政府資助,但仍需自費一萬元。花一萬元去美國兩星期的確不算貴,但這是否是我想要的「訓練」?
2000年第一次去美國集訓,我和兩位花式代表,加上教練一共四人同行。我當時16歲,是團中年齡最小的一個,也是唯一的男生和速度運動員。出發前,年少無知的我以為一切都已安排妥當,然而,這似乎只適用於花式運動員 (即教練和領隊的女兒),他們早已安排好教練與場地,而我這個「速度孤兒仔」,到了當地才找開始尋找訓練場地和教練。而最後找到的,竟然是一位美國室內場教練。值得一提的是,美國的室內場是100米木地板,與我們一般比賽的200米室外場無論在技術、比賽項目、跑法還是裝備上都大相徑庭。抵達後我才發現,訓練內容和我預期的差距甚遠,就好比一位羽毛球運動員參加了網球訓練營。
除了室內場訓練,我也有在單車徑上進行訓練。然而,這位「教練」每天只會騎著單車跟著我,不停地喊「faster faster」。整趟美國訓練,我大部分時間都在酒店等這位「單車教練」出現,而港隊教練由始至終大部分時間都逗留在花式訓練場,根本無暇顧及我這邊的訓練進度。
然而,除了訓練,這次美國之行還有不少「遊玩」項目,比如去環球影城玩機動遊戲,到處逛街購物等等。老實說,兩萬元對我來說不是小數目,且有政府資助,我真心希望能有更多訓練時數,而非浪費時間去旅游。
2001年第二次赴美訓練,同樣四人同行,三女一男,不過這次有兩位速度運動員,按理應該有更多支援。而我當年還未成年,我深信應該沒理由要我照顧比我年紀還小的女選手在美國生活。可是,教練依舊花大量時間陪伴女兒去花式場地練習,變相我要兼職「領隊」的角色,自行安排衣食住行的一切,甚至當女隊員意外受傷時,也只能自己想辦法回酒店。
這次海外訓練最讓人難以置信的是,我又自費付了一萬元,卻連床也沒有。我們四人同住一間房,三位女士睡床,而我則在沙發上度過了整整兩週,用手當枕頭。實在難以想象,香港代表隊的自費海外訓練竟然會有如此的待遇。
說到這,你可能會問,面對這麼多問題,爲何我還要堅持?也有不少人問過我,為什麼後來選擇離開港隊?嚴格來說,一開始並不是我想離隊,而是被逐出隊。
導火線就是傑出運動員選舉。
第三章 「被退會」
每年舉行的傑出運動員選舉分為成年組和青少年組。成年組的競爭者通常是李麗珊、黃金寶等「神級」運動員。滾軸溜冰作為一個冷門項目,沒有奧運、亞運的光環,獎項不多,因此幾乎沒有勝算,能獲提名已屬莫大榮幸。而青少年組幾乎是報名就能獲獎,算是一種形式上的安慰。
總會每年會提名兩名成年和兩名青少年參加選舉。第一年我被提名為青少年組,這很正常,因為當時我的成績並不突出。值得一提的是,雖然論成績我在港隊內只排行第二,卻獲得了總會內部的「最佳速度滾軸溜冰運動員」獎項。當時我不明白為什麼不給第一名的師兄,直到後來才看穿這是場政治遊戲,只要「聽話」就能有獎。
「被退會」的導火線實際上發生在再下一年的傑出運動員選舉。 我再次被提名青少年組,而成年組的兩個名額全分配予花式組別運動員。按常理,推薦的順序理應是按國際賽事的成績而定,而我所指的國際比賽成績是按比例計算,而非只有四人參賽時拿第四名。同時,當年速度隊的成績和參與人數都顯著超過花式隊,兩個項目的參與程度差異也很大。以2011年的花式公開賽為例,女子參賽總人數只有36人,男子組更只有11人,當中有兩個年齡組別甚至只有一位運動員參加,即只要參賽就已成為香港冠軍。相對而言,速度賽單單一個年齡組別的參賽人數已經超過了花式賽的總人數。那爲何所有的訓練資源、獎項和認可都傾向於花式隊?難度只是因爲「親屬關係」? 再退一步說,為什麼不可以提名一個花式及一個速度運動員?
滾軸溜冰是個冷門的運動項目,得獎的機會可以說是「零」,雖然知道拿獎無望,但能競選香港傑出運動員對我意義重大,代表著對我努力的肯定。我並不奢望當選傑出運動員,只希望在自己運動的總會中有一席之地,讓「速度」項目得到應有的尊重。外界對「速度」項目的輕視可以理解,但為什麼在同一協會內,速度項目在明顯有優勢的情況下仍被看低一線、受壓制?就是這樣的不公,徹底讓我心灰意冷,決心離開這個小圈子。
我原本是「先進滾軸溜冰會」的會員(以下簡稱「先進」),該屬會至今仍然是滾總旗下的註冊屬會,並且其教練與港隊教練為同一人,因此等同於由港隊委員控制。由於我是「先進」的會員,多年來都自動成為滾總會員。事件發生後,我下定決心離開「先進」,向當時的教練遞交了退會申請,並改以個人身份申請成為總會通訊會員,以保留港隊資格,繼續代表香港參賽。然而,滾總接受了我的退會申請,但拒絕了我作為通訊會員的申請。當我們去信查詢原因時,他們竟要求我查看自己的退會信。我退出屬會與申請成為個人會員之間究竟有什麼關聯呢?結果是,我失去了港隊成員的身份。
當然,「被退會」後,我就無法獲得當年「最佳速度滾軸溜冰運動員」殊榮。我終於明白,去年不應該得獎但卻得獎的原因,原來一切都是場笑話。
雖然這結果讓人十分無奈,但我自己也有疏忽,因為在退會之前,我沒有先確認自己擁有通訊會員的資格,所以並無立場抱怨。但離譜的是,隊友們告訴我,教練竟然和其他人說我是因為「打人」而被踢出港隊。這實在可笑!如果打人屬實,為何我從未收到任何警告信?更別提我手上有白紙黑字的證據,證明是總會拒絕我做通訊會員的事實。
就這樣,我的港隊生涯畫上了句號。正如我之前提到,儘管這些遊戲規則極不合理,但它們確實存在。因此,我面臨兩個選擇:一是乖乖聽話,繼續留在體制內;二是脫離總會,開創自己的道路。我決定不再追求加入港隊,選擇了後者。在2009年的亞運和亞沙運選拔中,儘管我非常渴望參賽,且當時已連續13年成為香港冠軍,實力足以代表香港,但由於參賽人選是由總會決定的,我明白自己已經不具備「資格」,因此也沒有提出任何投訴或試圖進入香港代表隊。我已經選擇了自己的方向,是一條自由商業的路,而不是官方指定的道路。
如果對這些事件有興趣,可以下載過往的資料看看。
蘋果日報:
第四章 新世界
既然無法改變總會的制度和遊戲規則,但我又深愛這個運動,於是決定一個人繼續走下去,建立自己的新世界 – 一個公平公正公開的滾軸溜冰學校。這裏沒有隱藏的選拔標準,沒有不可告人的決策,每一個學生都能在平等、公正的環境下享受這項運動。
按理來說,河水不犯井水,總會有總會的官方運作,我有我自己的發展。 然而,滾總這些年來不斷打壓,除了試圖禁止我的學生出賽,還多番阻撓我舉辦公開比賽。因此,這次滾總在聲明中多次強調自己沒權阻止別人比賽,明顯是「擘大眼講大話」,實在令人不吐不快!
2004年,我首次以「香港人」的身份報名參加南非國際賽,而非作為香港代表隊一員。令人意外的是,滾總竟然撰信南非總會,企圖阻止我參賽,宣稱任何「香港人」只能通過他們報名。事實上,這是一場歡迎任何人參加的國際公開賽,並無代表隊的限制。
而自從成立卓嘉以來, 我不時帶隊參加海外比賽,部分比賽的確需要以屬會名義報名。因此,我帶領運動員加入英國滾軸總會轄下屬會, 並代表英國屬會參賽。可是滾總卻一而再、再而三地向比賽單位投訴,聲稱我們是香港人,只可以透過香港總會出賽,企圖阻撓我們的運動員參賽。這種行為是否算是干涉他國事務?我們常聽說外國干涉中國事務,但這次卻是香港干涉其他國家的事務?再舉個簡單的例子,假如一名香港足球員受到曼聯賞識,難道代表曼聯上場還需香港足總批准?
2009年,我帶隊前往韓國參加南原速度滾軸溜冰公開賽,當時滾總又多次向主辦單位投訴,試圖禁止我們的隊員參賽,並質疑我們展示特區區旗的資格。我手上還有當年比賽的小冊子,上面明確顯示有一支香港代表隊,而我們則是來自香港的卓嘉體育會,主辦方也清楚我們是不同的隊伍。那麼為何滾總仍然要禁止我們的隊員參賽?
對年輕運動員來說,能在國際比賽中登上頒獎台本應是值得驕傲的事,但即使他們獲獎,滾總依然不斷投訴,阻止他們上台領獎,這究竟是出於什麼原因?對於年紀少少的運動員來說,這是難以理解和承受的壓力。又以每年舉辦的香港馬拉松為例,假如香港運動員獲勝,難度為因為不是田總的會員就不能上台領獎?
同時,我們不禁質疑,滾總是否有權禁止香港人使用香港區旗?若是如此,是否所有在大球場為港隊加油的球迷都需要事先申請許可?為什麼奧運會的觀眾席上可以看到那麼多香港旗幟?
作為一個官方的運動管理機構,究竟爲何要處處針對一個民間團體?這是出於保護運動員的考量,還是在限制運動的發展?滾總為何不停地打壓一個民間運動機構,以及限制與他們無關的運動員?多年來,答案仍然不得而知。
第五章 教學和訓練
一路走來,如果付學費就算有教練的話,那我確實曾經有過不少「教練」,但有部分教練根本不懂得滾軸溜冰,所以實際上很多時候我都是自學。以前沒有YouTube 等豐富的網上資源,我只能透過買書、看錄影帶和DVD等方法不停琢磨溜冰技術。
離開總會後,我獨自前往紐西蘭,毛遂自薦跟隨前世界冠軍Bill Begg受訓,他聽過我的故事後,毫不猶豫地同意讓我加入跟操。這段訓練日子全盤顛覆了我對「運動教練」的理解,Bill 讓我明白到,成功的運動教練是扮演著益友和嚴師的角色, 他的「身教」及「言教」對運動員有著極其深遠的影響。 在訓練過程中,正確的教育方法令訓練有事半功倍之效,同時也對運動員的人格特質帶來了積極的影響。
成立卓嘉體育會後,我越來越清楚學生需要的不僅是技巧,還有心態、戰術等全面知識。因此我持續鑽研滾軸溜冰的技術,向不同教練請教他們的經驗和方法,同時我也去修讀體育科學、健身證書、運動按摩以及運動心理學等課程,逐漸將這些知識和經驗融合成一套完整的教學方法,希望能真正幫助運動員提升他們的水平。
隨著時代變化,參加者年齡越來越小,訓練也愈加科學化。在這種背景下,教學方式也必須隨之而變,才能保持競爭力。如今我打下這篇文章時已經40歲,還在堅持繼續比賽。雖然我與勝利越來越遠,但我堅持比賽是為了學習全球最新的訓練理論和技術,了解最新的裝備,並將這些知識傳授給我的學生,引領他們飛得更高,走得更遠。
我的教學理念很簡單,就是先練好基本功,循序漸進。對我而言,滾軸溜冰是終生的運動,而非僅僅為了一兩年內短暫的勝利。事實上,把一個運動員訓練到能贏得幾場比賽很簡單,只要握著秒錶不停叫他們跑、跑、跑就足夠。但要練好技巧,則需要長時間的努力;只要技術扎實,自然能夠提升速度和表現。
我常用這個例子來說明:不斷溫習中文並不會讓你的英文進步。如果你用錯誤的方式和動作練習,短期內或許因體能增強而進步,但持續錯誤的練習最終會形成固定習慣,很快就會到達瓶頸。
現今世界資訊發達,大家可以輕鬆找到各種訓練營和比賽的相關信息。不過,我並不是每場比賽或每個訓練營都會參加,最重要是考慮每位運動員的需求。若某個訓練營水平過高,而參加者無法跟上,這只會帶來挫敗感。同樣地,有些人認為參賽越多經驗越豐富,但如果參加高水平比賽,一開始就被甩在後頭,只能看著其他對手在前頭競爭,這樣和在香港獨自練習又有什麼區別?的確,每次比賽也是一次難得學習機會,但至少需要有與其他對手競爭的過程,比拼過後才能有所得益。
當然,我這種教學模式讓一些家長覺得進度太「慢」。有時候,若學生未達標,我會堅持不讓他們升班,導致有些家長誤以爲我是在限制孩子的發展,甚至選擇退出或轉會。
不過,幸運的是,有人選擇離開,也有人願意留下。 多年來,這些留下的學生證實了我的理念是正確的。無論是在比賽成績上,還是每位學生對這項運動的投入程度,我堅信,長期的努力和持續的奮鬥,比起短暫的勝利更有價值。
第六章 人人必須做選擇
生活中,每個人都必須面臨選擇。當年我申請成為通訊會員被拒後,我意識到自己選擇的是一條商業自由的道路,而不是官方體系的路。我寧可放棄港隊的身份,只希望能夠擁有一個公平的生態環境。
你可能會問,為何我要建立自己的生態?原因很簡單,因為我在總會體系中成長,因此不希望我的學生重蹈覆轍。或許現今情況比我在港隊時有所改善,但近年滾總頻繁爆出的醜聞表明,總會及旗下委員會的架構依然架床疊屋,選拔程序和制度依舊備受批評,令運動員往往成爲權力鬥爭下的犠牲品,讓人不勝欷歔。因此,我希望學生們在卓嘉能單純地愛上這項運動,而不用被太多規章制度所束縛。
蘋果日報:
所以,如果你認同我的理念,選擇與我同行,那麼就必須放棄加入總會,因為現實中難以「兩全其美」或同時兼顧兩者。這兩個生態環境截然不同,各有各的出路,各有各的玩法。我投入大量資源訓練學生,自然不希望他們掉轉槍頭倒戈。當然,也有學生在卓嘉取得成功後加入港隊,這完全可以理解,我只是無法接受同時在兩個陣營之間徘徊。
事實上,如果你想參加亞洲賽、世界賽等官方賽事,你只能選擇走總會的路,參加選拔成為香港代表隊的一員,才有機會出賽。
然而,如果你像我和我的隊員一樣,對這些官方賽事不感興趣,而希望自由地參加不同的國際賽事,挑戰世界各地的選手,那麼歡迎你加入我們。當學生們真正愛上這項運動並達到一定水平後,就會想突破自己極限,追求更高的目標,在他們努力練習的同時,我的責任就是給予他們機會。例如,每年我都帶隊前往德國參加被視為世界頂尖的Arena Geisingen International,多位青年隊員都成功闖入爭奪獎牌的Final A決賽,展現出新一代的實力和潛力。
此外,在去年法國勒芒24小時耐力賽中,我們成為歷史上第一支站上頒獎台的亞洲隊伍,獲得Duo組的第二名,以及少年組的第三名。這不僅肯定了我們過去一年不懈的努力,也激勵我們繼續在全球賽場上追尋卓越表現。隨後,我們在柏林滾軸溜冰馬拉松中也取得了傑出的成績,多位隊員打入組別前十名,進一步證明了我們團隊的實力及訓練體系的成功。
事實上,只要稍加搜尋,不難發現世界上有很多不同規格、不同水平的賽事可以參加。相比之下,官方賽事的選擇其實非常有限,而一旦成為總會成員,就只能參加他們指定的比賽。在這種背景下,我們選擇了一條自由且充滿挑戰的道路,繼續挑戰更高、更遠的目標,在國際舞台上留下更多足跡。
所以,這問題的關鍵不在於對或錯,而在於你的選擇以及你所追求的結果。
我想再用籃球的例子來說明:參加NBA職業聯賽和參加奧運究竟哪個更有吸引力?其實很難比較,因為這取決於你最終想代表的是球會還是國家。當然,有些運動和地區能夠讓兩者共存,但可惜在香港的總會架構下,這是行不通的。
第七章 不奢望改革,只求有公平競爭
要推動香港體育總會的制度改革,是一個艱鉅的任務,甚至可以說幾乎不可能。事實上,如果不是因為方力申的身份和他個人的知名度,這次事件外界的關注程度可能會大打折扣,泳總也未必會面臨如此強大的輿論壓力。如果是一些默默無聞的泳手或泳會提出投訴,當局又會如何處理?儘管這次泳總同意特事特辦,讓部分泳手以個人身份參賽,但制度不公平的根本問題並沒有真正解決。
回到滾軸溜冰界,事實上在我離開初期,我亦曾去信香港奧委會詢問能否將速度項目拆分出來。當時我深信「投訴制度」行之有效,若滾總無意培養任何「非核心圈子」之外的運動員,我真心希望能另創一個公平公正的協會, 讓更多人可以接觸和享受這項運動,發掘更多優秀的人才,以更好的方式發展香港速度滾軸溜冰界。當然,他們的回覆簡單明瞭——不可能。因此,我決定不再耗費時間,專心致志去構建我之前提到的生態系統— 卓嘉。
我不再挑戰現有的制度,但我卻願意挑戰比賽。每年我都帶著運動員參加總會的官方比賽,讓學生在公開賽(任何人也可參加) 中檢驗自己的實力,看看自己與其他選手的差距。我成功培養了許多香港冠軍,無論男女、不同距離比賽的選手都有所成就。我並不奢求改變整個體育制度,只希望在2024年的這個現代社會裡,能夠擁有一個公平的競爭環境。
如滾總聲明所指,他們隸屬港協暨奧克會,是香港唯一獲認可管轄滾軸運動的體育總會,而香港公開賽也是官方認可,並由康文署資助的比賽。然而,多年來卻發生了不少荒唐的事情。拿去年12月17日的2023/2024香港速度滾軸溜冰公開賽來說,總會裁判就多次出現失誤。
- 在第三組女子500米初賽中,裁判計圈出錯,導致有運動員多跑了一個圈,但事後裁判僅僅簡單地翻看影片計時作罷;
- 在第九組男子積分淘汰賽中,裁判又再次數錯圈,並突然中斷比賽,實在令人匪夷所思。此外,總裁判在起步前突然更改規則,使淘汰人數從報名表上寫的淘汰至最後5人改為剩最後3人,嚴重影響了運動員的部署。
- 在第六組對跑比賽中,總會選擇手動計時而放棄使用電眼計時,增加了不公平因素。正常來說,兩邊裁判的反應時間必然會存在差異,哪為何不使用傳統的個人計時來確保公正性呢?其中一位計時員更是比賽運動員的家長,存在偏幫之嫌,而使用手機計時更是前所未聞。開賽前總裁判又突然修改比賽規則,導致一位運動員(并非卓嘉成員)因此被取消資格,但犯了同樣錯誤的港隊成員卻沒有受到警告,令人不禁懷疑裁判存在偏袒、私相授受或支持個別運動員之嫌。
- 最離譜莫過於在男子3×250米接力賽中,有隊伍單手進行接力,顯然違反賽規中要求「雙手推人」的規定,但滾總竟以「裁判看不見」為理由拒絕作出任何判罰。比賽結束後,家長和運動員對結果提出申訴,但裁判卻表示「只接受衝線排名的投訴」而不受理其他投訴,這在國際賽場上實在極其罕見。即使運動員提供了錄影證據,總會工作人員仍表示不會檢視比賽片段,對任何違規的投訴一律不予受理。經過多次書面申訴,我們僅得到總會不著邊際的回覆,根本缺乏正式的投訴渠道,最終只能無奈地接受這不公正的結果。
事實上,這些問題並非首次出現,多年來這個公開賽一直存在著混亂局面,例如裁判對推撞視而不見、身為彎道裁判卻背對彎道、計錯圈、不公平的個人計時等問題一再出現。尤其是個人計時有時竟是由參賽的運動員的父母擔任,這樣的安排明顯需要避嫌。此外,工作人員沒有統一的服裝,讓人無法辨別,加上年齡組別每年都在變更,使得比賽的透明度和公平性大受質疑。更令人驚訝的是,曾有運動員竟然在未完成比賽的情況下獲得了第三名。這名運動員當時跌倒被抬離場,但最終卻被宣布為第三名,讓人難以理解。
坦白説,這樣的比賽水平實在令人難以接受。展望未來,我只希望滾總不再固步自封,能多運用科技進行賽事監控和裁決,同時為教練、裁判及運動管理人員提供專業培訓,以期提高本地人員的水平,杜絕遺漏和不公正事件的發生,並建立一套更加完善且透明的投訴機制,這樣才能真正推動香港滾軸運動的發展。
2017年香港公開賽,這個推人又沒有問題?我們投訴但不接受!
2014年香港公開賽,這個推人又沒有問題?我們投訴但不接受!
2023年單手接力,片段清楚可見!
總結
最後,衷心感謝你閱讀至此。可能你會認為我面臨的只是一些小問題,大可選擇「保持沉默」或「忍一時風平浪靜」,繼續留在體制中奮鬥。然而,「有人辭官歸故里,有人漏夜趕科場」,當我決定「離開」的時候,其實正是我在香港隊的巔峰,是當時的冠軍,也是備受矚目的焦點。做出退出這個決定很艱難,但慶幸的是,在這二十多年來,我從不感到遺憾。寫下這篇文章時,我仍然清晰記得自己從第一次接觸滾軸溜冰,到進入香港集訓隊,成為冠軍,直到最後感到極度無奈的心情。以上只是一些有證據和可能引起他人興趣的例子,我在這段過程中所經歷、面對和感受到的,實在難以用文字全面描述。
無論如何,無論你是選擇加入總會的官方渠道,亦或跟我走上自由的道路,兩者之間並沒有絕對的對與錯,各有優勢。關鍵在於找到最適合自己的路,並享受滾軸運動本身帶來的樂趣。
正如我目前所做的一樣,我們致力提供各式各樣的入門級比賽,並同時舉辦及參與高水平的賽事。我們不僅會前往海外集訓,也會邀請外國運動員來港切磋交流,甚至會特邀海外教練親臨指導。更值得一提的是,我們參加的比賽遍佈全球,也得到了多家媒體的關注,包括雜誌、網上電台節目和電台廣播。如果你想了解更多相關資訊,隨時歡迎聯絡我!